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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俩不满小区因疫情封闭边门,上前阻挠打骂警察获刑

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通讯员 姚彦静
2020-03-26 18:09
来源:澎湃新闻
浦江头条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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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期间,年过六旬的兄弟俩阻挠物业封闭小区边门,还对劝阻的民警大打出手。

3月26日,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,上述案件在该法院开庭审理,法院判决:曹某星、曹某奎犯妨害公务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六个月。

普陀区检察院介绍,2月初,普陀区某街道一小区因疫情防控需要,准备将小区边门暂时封闭,曹某奎、曹某星兄弟住在该小区边门附近,二人心生不满,他们认为关闭边门会给自己和家人出行带来不便。为此,居委会干部曾多次向他们解释,封闭边门只是临时措施,待疫情过去后,就会恢复打开,但仍得不到二人的理解。

2月10日下午,兄弟二人看到防疫工作人员正在封门,以影响家人出入为由,对正在封门的工作人员百般阻挠。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派出所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劝阻,没想到兄弟二人非但没有停止,一边骂着一边对民警谩骂、殴打,造成民警颈部、手部多处受伤,引起大量群众围观,严重影响了小区疫情管控工作。最终,在增援警力的配合下,民警将兄弟二人控制住,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。

到案后,曹某奎、曹某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。经鉴定,民警的伤势构成轻微伤。2月11日,犯罪嫌疑人曹某奎、曹某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,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3月13日,曹某奎、曹某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

3月26日,该案在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,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曹某奎、曹某星在疫情防控期间,暴力阻碍民警执法,致一名民警受伤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最后,法庭当庭宣判:曹某星犯妨害公务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;曹某奎犯妨害公务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
    责任编辑:钟源
    校对:张艳
    澎湃新闻报料:021-9628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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